欢迎来到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官网!提供天津执行律师,天津工伤律师,天津股票索赔律师资讯

022-59189901;13389068128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金融证券

业务领域

冠农股份(600251)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股民索赔请关注

作者:胡博晨 时间:2023-05-11

冠农股份(600251)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股民索赔请关注

 

202356日,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于前一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62023003号),上述文件显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行处罚法》等法律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据公开资料显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主要从事棉花、蔬菜、果业种植、加工及销售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注册资本:7.8亿元。截至2023425日第一季度财报作出时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5439.

20234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釆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主要针对其年度报告存在虚增收入情形、部分收入确认方式选择不当、部分收入确认存在跨期等情形,对刘中海、肖莉、莫新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本次立案调查或与上述违规行为存在联系。

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胡博晨律师表示:目前,公司在已经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情况下,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现在就可以进行索赔登记,主张自己的权利。目前截止202355日前依然持有冠农股份(600251)的投资者,可以联系“胡博晨律师网”,进行案件索赔登记,并由律师指导准备相应索赔材料。

投资者可以主张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损失。考虑到投资者已经遭受巨大损失,律师收费采取风险代理方式,也就是采取先打官司后收费的方式,以投资者实际到手的获赔金额计算律师费用,具体比例由投资者与律师进行协商。我们承诺不成功获赔不收取任何费用。

投资者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在复印件上手写注明仅用于股票索赔使用)2.券商开具的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及符合要求的对账单。(具体要求可以详询律师)

 

特别声明:本文仅对索赔情况进行简介,并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不同法律从业人员对于案件的办理有不同理解,最终以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为准。 “胡博晨律师网”已经对多只股票进行征集,请投资者关注最新索赔动态。


返回
Copyright 2018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 津ICP备17007323号-1

songlawyer828@163.com